113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特此宣導周知,並轉知各團體暨各村里辦公處踴躍推薦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3年1月25日台內民字第11305602671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「113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」,本活動預計選拔30 名孝行楷模,每人致贈獎金新臺幣5萬元,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經審議通過者,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,最高可獲得8萬元。
三、請貴單位踴躍推薦符合孝行事蹟人選,並請依式查填(縣/ 市)推薦書(詳如附件2),並請於本(113)年4月3日(星期三) 前逕送本府(民政處)辦理初選暨訪查事宜。
四、檢附原函及「113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」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