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 旨: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促進全民身心健康,增加縣內桌球運動人口,促進球友相互交流,提升桌球水準。
二、指導單位:澎湖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澎湖縣體育會
四、承辦單位:澎湖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澎湖縣立體育場
六、比賽日期:113年4月20、21日(星期六、日)
開幕時間:113年4月20日(六)上午8:30
(一)團 體 賽:113年4月20日(六)上午8:30開幕式完畢,即進行比賽
(二)個人單打賽:113年4月21日(日)上午8:30開始比賽
七、比賽地點:澎湖縣多功能綜合體育館
八、比賽項目:
(一)團體賽:
1.機關組 |
2.社男組 |
3.社女組 |
|
4.國中男生組 |
5.國中女生組 |
6.國小男生組 |
7.國小女生組 |
(二)個人單打賽:
1.長青組 |
2.社男組 |
3.社女組 |
|
4.國中男生組 |
5.國中女生組 |
|
|
6.國小男生甲組 (4-6年級) |
7.國小女生甲組 (4-6年級) |
8.國小男生乙組 (3年級以下,含幼兒園) |
9.國小女生乙組 (3年級以下,含幼兒園) |
九、參賽資格:
(一)凡設籍中華民國之男、女軍民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賽。
(二)機關組:凡於本縣服務之各機關、學校、部隊均可組隊參賽,但不得跨單位聯合組隊。為鼓勵學校單位報名機關組,可有二名該校學生選手出賽(學生報名機關組不得再報名學生團體組),餘應為學校教職員工(含代理、代課教師及外聘教練)。
(三)團體賽每人限報一隊,個人單打賽每人限報一組。
(四)團體賽國中小男生、女生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。 為考量本縣多數國中小均為小校,依性別組隊不易,准許女生選手報名團體賽男生組,但個人單打賽仍須依性別報名。
(五)個人單打賽長青組選手須年滿60歲(民國53年4月20日以前出生者)。請於比賽當日攜帶證件以備查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