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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 許文昌 - 教務組長 | 2023-02-06 | 點閱數: 186

為辦理全國孝行楷模選拔,檢附112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,於112年4月30日前提報初選名單,俾利教育部辦理複選作業。

說明:

一、所報初選名單之被推薦人,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(一)之選拔標準,得選為孝行楷模,並依其作為,分類如下:

(一)長期陪護組:長期盡力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不畏辛勞。

(二)善用資源組: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、尊親屬,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、恢復或維持自理能 力。

(三)扶助實現組:照顧父母、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,體貼其心意,使其歡喜,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。

(四)同心協力組: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、尊親屬,並能凝聚、團結彼此間情感,家庭和樂。

(五)顯親傳孝組: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,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;或將自身關懷父母、尊親屬之具體作為,推廣至里鄰社區,並熱心提供協助,供大眾效法。

二、各組以1名為原則,檢附初選意見表、實地訪查表、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,預定選出30名孝行楷模。

三、初選單位辦理初選作業時,如被推薦人為兒童及(未滿12 歲)或少年(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)者,應辦理實地訪查,且應注意是否有符合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」規定,並適時轉介或提供社福資源。

四、請將本選拔活動訊息於貴府官網顯眼處露出,並運用社群媒體、通訊軟體LINE官方帳號、公所、村(里)長及社工人員群組廣為宣傳,鼓勵各界踴躍推薦;受理推薦截止日 期為本年3月15日。

五、另請於本部審定孝行楷模後及辦理表揚活動前後,積極運 用在地宣導媒介,如官方網站、地方政府或首長之社群網 站、應用軟體、電臺、有線電視等,宣導當地之孝行楷模 事蹟,以於表揚典禮前發揮串連宣導效果,引導社會重視 孝行獎表揚,並於表揚典禮後,持續深化楷模事蹟之影響 力。

六、旨揭計畫電子檔可至本部網站下載(路徑:主題服務/民 政服務專區/便民服務/下載專區/禮制榮典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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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2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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